很麻煩的 J1 Waiver 申請
當我把申請H1B資料都整理好、讓律師檢閱的時候,她問我J1 Waiver在哪裡,我那時才知道原來當年當交換學生時候的J1簽證,有必須回國待兩年的限制,而如果沒有Waive(豁免)掉的話,就不能申請身份轉換,如申請H1B或綠卡。
這幾年來申請過兩次F1、一次J1、CPT、OPT、兩州駕照等等,都沒有J1 Waiver這麼麻煩,而其中最困難的因素有兩點:其一,不像是其他簽證有學校或公司專業的單位協助,J1 Waiver是自己個人處理的,要不也要自己找熟悉J1 Waiver的移民律師付錢幫忙;其二,其中有一個步驟什麼狀態都沒法查只能空等,會擔心終究文件是否順利送達。
於是,我打算把這經歷寫清清楚楚的讓後來有同樣情況的人可以參考。

什麼是J1 Waiver?
J1是給短期訪問美國的人的簽證,它會在某些情況下附帶一個限制(212e)是該持有者從美國回國之後,要呆兩年以上的時間。在這限制沒有被完成之前是無法申請身份轉化的,例如H1B的申請(雖仍可以申請Consular Notification但沒辦法啟用新身份)或綠卡申請。有無被附帶這個限制可以看DS–2019的左下角是否有在”Subject to two-year residence requirement”打勾。受到這限制的原因很能有很多種,而去申請豁免的方式也有很多種,這裡我分享的是因為拿Government Financing(如我的交換學生獎學金),而用No Objection的方式申請J1 Wavier的情形。
簡單來說,就是在申請的J1簽證的時候,當時的官員認為你拿了你政府的錢,所以在任務完成之後要回國好好待著。而申請豁免的方式即是讓自己政府寫信給美國政府,配合上自己的很多的佐證資料、理由申明書等,告訴美國負責簽證的單位說我們政府沒有要我回去的意思,於是把這限制或免掉。(仔細想一想這也是滿有趣的)
後來我跟學校相關辦公室諮詢的時候,她說有時候簽證官並不知道你實際上有沒有拿獎學金,而依然會在”Subject to…”那欄打勾,所以在開始申請J1 Waiver之前也可以多確認一下是不是那個勾勾是合理的,不然應該用不同方法去解釋自己不該受到兩年限制。
以下提供的流程方式不保證正確或是沒有被更改過,請要申請的人務必也要自己看清楚,如果有忽略什麼或有地方更新了,歡迎透過留言的方式跟我說。
第一步:美國國務院線上申請
美國國務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s)提供一個專門處理J1 Waiver的網頁(https://j1visawaiverrecommendation.state.gov/),第一步即是在上面先送交一個申請表(點”Complete an online application”)。
這一步驟需要很多的資料,包含以下項目:
- 歷年所有護照跟簽證
- DS–2019, I–94
- Statement of Reason
其中Statement of Reason是你解釋你的情況的地方,網路上有別人的範例可以參考,國務院的網站也有”Create a statement of reason”的頁面可以使用(是選擇性的,我並沒有用到它)。以我的例子來說,我主要先解釋了何時拿了J1簽證、拿了誰的獎學金,但現在因為有工作需要申請身份轉換,而需要豁免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當時的單位並沒有需要我回國的限制。這些單位也會另外寫信跟美國政府解釋。
這一步驟完成後,會讓你下載一大包的PDF檔案,裡面包含:
- DS–3035 J1 Waiver申請書
- Statement of Reason
- Supplementary Applicant Information Page
- Third Party Barcode (晚點會用到)
第二步:請教育部和學校寫信給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除了美國國務院,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是第二我們要提出申請的地方,而他們在審理過後會寫信給AIT表示No Objection,代表處有提供一個很詳細的文件說他們需要哪些資料才能辦理,裡面包含第一步驟下載來的文件、Offer Letter與之前國內派遣單位證明函(證明已確無權利義務關係)、回郵信封等等。
證明函的部分,以我的情形為例的話需要學校跟教育部都寫信給代表處解釋,因為我當時拿了這兩單位的獎學金。我分別用電話聯絡了這兩個單位,負責的人都很好,非常有耐心的協助我。
學校的部分我找了國際事務處,他們寫了一封信掃描成PDF檔案給我用,內容是用英文寫說當時的獎學金是用來獎勵交換學生的,而學校認為不用有兩年的限制,我便把這封PDF同其他第一步驟下載的文件一起寄給代表處。接著教育部的部分則是直接幫我用公文的方式寄給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同時也寄了一份副本到我家。
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審閱完之後會直接幫我寄給AIT/W,我認為Third Party Barcode是這時候被用到的,也就是最終美國政府收到我們代表處寄出的信時候,能夠跟我的申請表對上。代表處寄出的信件我也收到一份副本,內容是類似的,聽起來還是稍稍感傷:”Mr. Yang is under no obligation to return to Taiwan…”
第三步:寄出包裹給美國國務院
第一步驟下載來的PDF裡面有詳細描述怎麼打包包裹寄給他們,所需要的項目在第一頁就有寫清楚了,這裡一定要很小心不要漏掉東西,不然之後會很麻煩的,而且很耗時。在第一頁上面寫說需要以下的東西:
- 申請費$120(只能用支票或匯票):直接到郵局跟他們說你要買120元的Money Order,然後在上面寫收的人是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且在Memo的地方寫你的申請編號、名字、出生年月日、出生國和申請方式(如No Objection)
- Statement of Reason:記得要用藍筆簽名
- 所有DS–2019的副本
- 現在護照有頭像那頁的影印
- 兩個已經寫好自己地址的信封,且郵費已經付好:這也可以在郵局買到
記得每一份文件與包裹外面都要很清楚的寫你的申請編號、名字、出生年月日、出生國和申請方式(如No Objection)。接著就是把包裹寄到以下兩個地址其中之一,也一定要選有Tracking Number的寄送方法才能安心。
如果從郵局寄出,應該寄去:
Department of State J-1Waiver
P.O. Box 979037
St. Louis, MO 63197-9000
如果從快遞公司寄出,要寄去:
Department of State J-1 Waiver
P.O. Box 979037
1005 Convention Plaza
St. Louis, MO 63101-1200
我發現前人的文章中的地址似乎跟我看到的不同,所以大家如果要寄的時候務必要看清楚你的PDF裡面怎麼寫的。
第四步:等待國務院送出Favorable Recommendation
從包裹寄出之後就是漫長等待的開始了!國務院的J1 Waiver網站上有個讓人查詢申請進度的頁面(https://j1visawaiverstatus.state.gov/),然而這個頁面很神奇,在我送出資料後的五個禮拜內用我的Case Number什麼都查不到,登入之後只有看到空白頁,讓我的頭腦也整個空白了(竟然沒有畫面!)於是我寫了幾封信給上頭的Email信箱,他們在看到我的第二封信才回了第一封信,向我解釋說這些包裹在St. Louis收集之後會被轉送到Washington, DC,這個過程會需要到一個月(但我的最後花了五週)。
終於在第五週之後看到我送出的項目出現在頁面上,再過一週之後看到狀態從Pending變成Favorable Reommendation,表示他們認為審核通過送出給移民局(USCIS)。我交換的學校過一陣子之後寫信跟我說他們收到一份副本,還掃描並郵寄了給我。
第五步:等待移民局的通知
接著會陸續在實體信箱中收到移民局的兩個I–797通知書,第一封是表示他們收到了我的申請,而第二封是說審核通過了,也就是J1 Waiver拿到了。網路上說這一步驟可能是最可能有問題的,但我並沒有遇到什麼問題。倒是其中第一封I–797寫的一個Receipt Number,我是直到已經收到了第二封的I–797的Approval Notice後才能成功在網頁上登入查詢。
時程

有注意到我寫信的當天或隔天與國務院的更新之間有很微妙的關係嗎?
結語
好吧,終於拿到了J–1 Waiver,但實際想一想這個兩年限制終究不知道是怎麼來的,還需要花費這麼大的功才能證明其實沒有這件事情。過程中公司合作的律師回答我很多問題,也跟我解釋了Waiver跟H1B申請之間的關係(簡而言之,即使沒有Waiver依然可以申請H1B的Consular Notification選項,只是在當前學生簽證過期之前要拿到J1 Waiver並回國到AIT啟用H1B)。另外學校國際處的專家也幫助我很多,後來還幫我轉寄她收到的收據。
